警方拘捕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涉嫌發表煽動文字。
譚得志在社交網站帖文,指國安處今早到他家中搜查,之後被捕帶到大埔警署。
警方指拘捕一名47歲男子,涉嫌六月底至八月在不同地區舉行二十九次街站。當時有「限聚令」,但聲稱是防疫講座,不過在講座上發表煽動宣傳及文字,引起他人憎惡或藐視政府。
警方指最初以《港區國安法》調查,調查後決定以《刑事罪行條例》採取拘捕行動,並找到一些通訊設備,包括電話等證物。
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稱:「煽動的文字基本上是兩方面,第一方面就是引起憎惡、藐視政府情況、針對政府;另外就是字眼本身引起民間之間的不滿。現時拘捕他的條例並不是《國安法》,但調查初段確實覺得可能有涉及《國安法》的問題出現。有無可能違反《國安法》第二十一條,煽動分裂國家罪?但經過一輪蒐證及律政司研究後,覺得較適合以發表煽動文字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