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和中聯辦分別發文,稱香港實行「三權分立」的說法是錯誤,必須糾正。
港澳辦發言人表示,支持教育局在通識科教材中,刪除「三權分立」表述的決定,認為爭議涉及如何正確理解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重大問題。
港澳辦稱,根據《憲法》和《基本法》,香港特區是直轄於中央的地方行政區域,是一種地方政治體制,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權都由中央授予,體現國家主權的某些權力,仍保留在中央政府,例如立法會制定的法律,要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基本法》的解釋權也受制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
港澳辦指,香港特區不可能實行建立在主權國家完整權力基礎上,的「三權分立」,「三權分立」在香港從未存在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