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名香港人上月涉嫌偷渡在內地水域被捕案,其中一人的內地代表律師指,至今未能跟當事人見面。當局最新回應指,被捕人已另行委託兩名律師。
消息指,十二名港人被扣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其中一名港人的內地代表律師盧思位,下午帶同早前當局要求的公證書等相關文件到看守所,提出跟當事人見面。對方最初回覆48小時內決定是否容許會面,之後就指被扣留人士已另外委託兩名律師,所以不會安排會面。
據了解,十二名港人上月23日由西貢布袋澳出發,打算潛逃台灣,在果洲群島對開內地水域被截獲。部分人涉及暴動罪或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正保釋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