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指去年六月至今,收到就反修例事件投訴警方的個案有609宗屬須匯報投訴,當中約一半警方已完成調查,監警會通過三分一,暫時有三宗證明屬實。
監警會至今收到1895宗涉及反修例事件對警務人員的投訴,當中609宗為須匯報投訴。最多個案涉及行為不當,達293宗,其次是疏忽職守,有248宗,毆打及濫用職權分別有120宗。
警方已完成約一半、即308宗調查,當中98宗獲監警會通過,近九成屬撤回投訴或聯絡不到投訴人,無法追查,部分由傳媒工作者提出。暫時有六宗有結果,一半證明屬實,包括去年9及10月,分別有警務人員驅散期間,向路過途人及拍攝現場的區議員講粗言穢語。
對於上月31日,警方在旺角清場時,打算帶走一名指罵警員、撞到其懷孕妻子的男子期間,將孕婦拉跌,監警會指未收到當事人投訴。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表示:「警方處理社會事件時,兩方面也有情緒,警察方面要知己知彼,我們今天亦提醒警方處理這些事件時,特別要壓制自己情緒,執法人員當然一定要尊重法律,一方面要尊重市民法律權益,但市民亦要尊重法律。」
警方在會上又交代,跟進四個月前監警會審視反修例事件後提出的52項建議,至今完成三項,包括指定紅磡和秀茂坪等十個警署作為大型公眾活動的臨時羈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