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一女被控襲警 裁判官指警員證供與片段不吻合判罪名不成立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09-16 06:17

撰文: 無綫新聞

一男一女被控襲警,裁判官指警員證供和事發片段不吻合,判兩人罪名不成立。

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審理。42歲盧錦玲和32歲利尚寯被指去年九月一日,警方在港鐵大圍站進行截查期間,襲擊兩名警察。

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指,事發時警員如果能冷靜,會察覺自己追捕可疑人物時,意外觸碰女被告雨傘,若懷疑她襲警,可先截查她,完全無必要將無反抗的女被告壓向牆邊。

而根據當時片段,在附近的男被告及其女友情緒雖較為激動,但手無寸鐵、無阻礙執法,但涉事警員用胸口頂向男被告,認為男被告之後架起前臂,推向警員的行為屬自衛,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

溫紹明指,理解警員近年執法受安全威脅,但今次案發地點非示威現場,若警員當時冷靜處理,可避免衝突。

更多新闻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