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成 判入更生中心及罰款千元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09-17 22:4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15歲少年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兩項控罪,被判入更生中心及罰款一千元。

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被告去年9月15日,在將軍澳港鐵站外,被搜出持有一支已移除手機夾的自拍棍及一部對講機。

被告早前認罪,裁判官就被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判入更生中心,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則判罰款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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