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去年八月在油麻地遇襲,兩名當日接載施襲者的被告因串謀傷人等罪,分別判入教導所及入獄46個月。
兩名被告由囚車押離區域法院。岑子杰去年八月底在油麻地一間餐廳用膳期間遇襲,他的朋友以手阻擋時受傷。當日負責接應、現年29歲的羅建華及16歲的何力桓,涉及串謀傷人和無牌駕駛等罪。
法官形容案件嚴重和邪惡,指施襲者所用武器,包括牛肉刀和棒球棍等,岑子杰得到朋友保護才沒有受重傷,法庭須阻嚇任何人,因政治為由襲擊他人。兩人雖然只是收錢犯案,但罪責要與主謀相同。
法官說羅建華聘用當時只有15歲的何力桓一同參與犯案,須負更高刑責,屬加刑理由,最終判他入獄46個月。至於何力桓,法庭接納他只是被利用,而且年紀尚輕,但勞教中心未能反映案件嚴重性,判入教導所以加強更生發展。兩人亦分別被禁止考取任何車牌18及15個月。
警方指尊重法庭裁決,會繼續緝查施襲者。
油尖警區重案組督察徐浚銨指:「除了我們已經拘捕的這兩名人士,其實警方的調查是一直進行中,沒有一刻停過,關於細節方面就不方便透露。我們會竭盡所能將他們繩之於法。」
警方重申有信心和能力偵破同類暴力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