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社運人士古思堯被警方拘捕,涉及去年十月五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
黃之鋒的社交平台表示,他下午到中區警署報到時,再被警方拘捕。警方表示去年十月五日,大批人在銅鑼灣一帶集結,並遊行至中環,屬於未經批准集結。
經深入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拘捕二十三歲黃之鋒及七十四歲古思堯,涉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黃之鋒亦涉嫌違反「禁止蒙面規例」,兩人將被落案控告,案件將於九月三十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指:「基本上警方由去年六月看到十二月、每個星期的周末,有何示威活動,沒事找事來起訴,但這些起訴及控告是否會令抗爭有所卻步呢?我相信由國安法刊憲至今,我繼續仍然頑強抵抗,這是個最好證明,所以對於此起訴,我形容四隻字,『多此一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