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認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 判囚3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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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09-27 19:30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18歲男子今年1月向葵涌警署投擲汽油彈。他早前承認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兩項控罪,被判入獄3年10個月。

報稱運輸工人的被告陳俊輝,由囚車押送到法院。案情指,被告在今年1月29日在葵涌警署外投擲汽油彈,令警署車閘位置起火,被控一項縱火罪。

其後警方在葵涌一座工業大廈一個單位內,找到11支汽油彈及白電油等製造汽油彈材料,被告被控一項意圖摧毀財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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