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承認旺角縱火 判囚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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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10-04 23:10

撰文: 無綫新聞

兩名男子承認縱火,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監4個月。

兩名被告分別是42歲運動用品店經理和31歲荷蘭籍老師,早前承認2月29日在旺角山東街與洗衣街交界,用火損壞一個垃圾桶。

裁判官指縱火是嚴重罪行,基於公眾安全需判處具阻嚇性刑罰,考慮到兩人已賠償700元及認罪,以半年為量刑起點,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判監4個月。兩人至今已還押三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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