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何俊堯八宗案件遭投訴 六宗不成立兩宗候完成程序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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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10-07 21:12

撰文: 無綫新聞

司法機構公布涉及裁判官何俊堯處理八宗案件投訴的調查結果,除了兩宗因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要待司法程序完結後才作跟進,其餘六宗投訴均不成立。

裁判官何俊堯早前被投訴,指處理多宗反修例案件立場偏頗、裁決不公。其中包括前香港眾志三名成員,包括鄭家朗等,去年三月在立法會《國歌法》公聽會上持標語衝向官員,三人各被判罰款一千元。

投訴指何俊堯輕判三人,又不認同他在判詞中指被告是「社會棟樑」,應保留「有用之軀」。司法機構指,何俊堯當時指出三人作為大學生,本具「有用之軀」及有條件作「社會棟樑」,為社會作出貢獻。總裁判官認為,何俊堯的言論沒表達政治傾向性的立場,亦沒表面偏頗的情況。

另一宗為東區區議員仇栩欣與另一名男子,被控在去年8月11日在北角襲警,二人罪名不成立。投訴指,何俊堯於裁決理由中,斥責警員證人態度輕佻及蔑視,作供時猶如置身於「平行時空」和以「大話冚大話」。

司法機構指,何俊堯分析證供時指出,兩位警員證人描述的事件經過,與呈堂影像片段顯示的截然不同。調查認為,何俊堯是以案中的證供作為基礎和依歸,並沒表達任何個人或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亦沒出現針對警務人員表面偏頗的情況;另外四宗投訴亦不成立。

司法機構指,總裁判官留意到律政司沒就這六宗案件的裁決或刑罰等提出覆核裁決等申請,這與總裁判官對上述投訴的結論吻合,強調裁決、判罰是裁判官經過獨立斷案而作出的司法決定。基於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總裁判官不適宜亦不會以行政的職能干預任何的司法決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同意總裁判官的意見。

何俊堯已於上月中調職至高等法院,出任刑事案件排期法官,任期約九個月,月薪增加六萬多至八萬多元,增至約22萬元。

司法機構亦公布,本月起會在切實可行情況下,就一些可能引起廣泛公眾關注的區域法院及裁判法院判決製備撮要,上載於司法機構網頁,希望加深市民對法庭判決理由及投訴法官行為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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