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無牌樓上酒吧違停業令等 酒吧經理被判囚14日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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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10-13 23:45

撰文: 無綫新聞

尖沙咀一間無牌樓上酒吧違反停業令、限聚令和無牌賣酒等,酒吧經理被判監14日和罰款一萬元,三名侍應就各罰二千元。

案情指,警方4月7日進行反毒品行動,在尖沙咀永勝商業中心4樓涉事酒吧,發現87名客人和逾600罐啤酒等,而六檯客人中有五檯正享用酒類飲品,涉及違反限聚令、酒吧處所停業令,以及無牌賣酒等,警方拘捕酒吧經理邱樂民和三名侍應林蔡峯、李彥康和江頌言。

三名侍應在警誡下指,不知道酒吧無牌經營。辯方在庭上求情,指邱樂民坦白認罪、態度合作,他與妻子因疫情雙雙失業才會犯案,只是屬初犯,亦有悔意。

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指,顧及疫情,需要發出清晰訊息,以阻止大眾效法,因為違反停業令和限聚令,連鎖反應太大,裁定邱樂民就這兩項控罪,各判囚14天,同期執行;至於無牌管有和售賣酒類兩罪就各罰五千元。至於另外三名被告因無牌售賣酒類,各判罰款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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