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在台灣的代表律師稱,已跟案件指定單一窗口聯絡,但當局說律師沒有委任狀,無法認定是由陳同佳委任。
代表律師指上周一已與陸委會指定的單一窗口、即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兩岸科人員會面,接洽陳同佳到台灣的事宜,之後雙方再多次經電話接洽。
刑事警察局指律師,只是諮詢投案相關事宜,律師沒有委任狀,無法認定是否陳同佳的辯護人。
陸委會就指,案件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須先完成有關法律程序,雙方談好後,才有陳同佳到台灣的問題。
在本港,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昨日下午曾到金鐘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對於是否為陳同佳申請入台證,管浩鳴表示現時不便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