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生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 被判囚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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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10-14 04:1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科大男學生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兩項罪名,在東區法院被判監10個月。

案情指,22歲被告吳睿康,1月在上水被搜出生果刀及木棍等,保釋期間再犯案,5月底在銅鑼灣被搜出天拿水、打火機、鎚子及刀等,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患有亞氏保加症,情緒及憤怒管理能力差,一時衝動下受社會事件熾熱氣氛影響而犯案,希望判處緩刑。

裁判官不接納被告是因精神狀態驅使犯案,又指他在保釋期間再犯案令控罪加重,但考慮到他並非出於私利及患有自閉症,在獄中適應有困難,以人道理由減刑1個月,兩罪共判囚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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