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去年在香港機場遇襲案,繼續在區域法院審理。付國豪作供時指,當時感到被羞辱。
四名被告分別被控,去年8月13日至1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非法集結、參與暴動及非法禁錮男子付國豪等,周二否認部分控罪。
控方開案陳辭指其中一名被告黃逸豪,案發時曾和應叫囂和串謀他人用身體包圍付國豪,阻礙他自由移動;又試圖用索帶綑綁他,儘管沒有觸及付國豪身體,但行為屬非法禁錮。
控方又指包圍付國豪事件,當睌十一時半開始一直發酵至近十一時五十分;另外兩名被告畢慧芬和何家樂以及其他人將付國豪從行李車拖落地,現場有人大叫「唔好打」。另一被告賴雲龍曾手持美國國旗旗杆襲擊付國豪。
29歲付國豪出庭作供,指當晚約十一時,身穿印有「記者」反光衣到機場,但沒有帶任何證明自己代表媒體的文件,事前只借用同事的記者證。
他到場時見到大批戴口罩和面罩的黑衣人,在候機室拍攝期間遭人攔截,追問他是否持有記者證,其他人聽到爭吵聲後陸續包圍。
付國豪以英語回應「我是旅客」後,有人毆打及拉扯他,一群人湧上將他綁在行李車上,強迫他為手機解鎖。有人在他的行李發現一件「我愛香港警察」上衣後,情緒突然激動。付國豪指「我支持香港警察,你們可以打我了」。他原本坐在行李車上,直至被圍毆至側躺在地,他形容當時感到難過、焦慮和被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