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等罪不准保釋 明年一月再訊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10-29 02:44

撰文: 無綫新聞

周二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外被捕的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等四項罪名,早上提堂。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再訊,不准保釋。

被扣留兩日的鍾翰林由警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提堂,他被控四項罪名,包括一項分裂國家罪。

案情指,他於今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

至於兩項洗黑錢罪,案情指鍾翰林由前年至今年期間,透過滙豐銀行及Paypal個人名義戶口處理超過69萬元從公訴罪行得益的款項。

另外,他亦涉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指他前年11月至今年6月期間,與其他人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以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經改變在香港的依法制定事項。

控方指需要時間檢驗鍾翰林的手提電話及電腦,亦須調查網上平台發布的信息。而案件亦牽涉另外3至4名疑犯,因牽涉洗黑錢須調查銀行月結單等,故申請將案件押後10星期,獲法庭接納。

案件由國安案件指定法官之一、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他指考慮到鍾翰林被指稱在保釋期間犯案,有不依期歸柙風險,根據國安法第42條拒絕他的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7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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