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等四項罪名 明年一月再訊不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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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10-28 21:01

撰文: 無綫新聞

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罪等四項罪名,早上提堂。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再訊,不准保釋。

十九歲的鍾翰林由警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提堂。鍾翰林星期二早上在中區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被控一項分裂國家罪、兩項洗黑錢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

由於案件亦牽涉另外3至4名疑犯,並要就洗黑錢控罪、調查銀行月結單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10星期,獲總裁判官接納,押後至明年1月7日再訊。

但總裁判官認為,鍾翰林被指稱在保釋期間犯案,有不依期歸柙風險,故根據國安法第42條拒絕他的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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