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公司前職員發布警員家屬資料判囚兩年 私隱署歡迎裁決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11-03 03:00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曾於電訊公司任技術員的男子發布警員家屬個人資料,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等罪成,判囚兩年,是首宗涉及「起底」被定罪的案件。

33歲香港電訊前外勤員陳景僖被控去年七月至九月期間,挪用公司電腦取得三名公眾人物、多個警務人員及警員家屬的個人資料,再向通訊軟件Telegram一個群組負責人公開一名警員父親的個人資料。他早前被裁定三項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一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罪名成立。

辯方指被告現已相當後悔,其雙親、同事及老師等均認為被告並非激進人士,對他犯案感震驚;又指被告受社會事件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希望法庭考慮到他沒有任何實際獲益及對事主沒有造成永久傷害,判處緩刑或社會服務令。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搜尋資料涉及多個程序,難以接受被告一時衝動犯案;又指案情嚴重,尤其是案發於警民關係緊張下,被告公開警員家屬資料,影響執法者心理,更牽連無辜家屬,所以判他即時入獄兩年。

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戴子斌稱:「『起底』行為不但令資料當事人蒙受一定心理困擾及傷害,亦對社會帶來不良好風氣及深遠影響,警方會繼續積極執法,處理所有『起底』案件。」

警方又提醒市民,利用工作便利使用公司電腦取得他人的個人資料,可能會觸犯法例。私隱公署亦歡迎裁決,指去年六月至今年十月轉介1400多宗個案予警方跟進。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