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指議員留任屬憲制問題須提請中央 非為方便推爭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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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11-11 06:00

撰文: 無綫新聞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延任後的立法會權力來自全國人大常委會。特區政府無權自行解決四名被裁定參選提名無效的議員,留任後的憲制問題,因而提請中央決定,她否認是為方便政府之後推行有爭議政策。

全國人大常委會八月決定立法會延任不少於一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決定無觸及議員去留,包括已被裁定參選提名無效的四人。當時特區已思考一旦四人留任衍生的憲制問題,最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處理。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他們被認定不擁護、不效忠,但又坐在立法會內,又好像不合邏輯,亦有自相矛盾,亦不符合政治倫理。考慮到整個延任立法會的會期,權力來自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以我們結論是我們沒辦法自行處理。沒辦法自行處理而不處理,是頗不負責任的態度。就不是行政機關說了算,我沒有這個權力。」

林鄭月娥說今次提請跟「拉布」無關,亦不是為了方便之後推行容許內地香港人投票等,有爭議政策。

林鄭月娥稱:「(全國人大常委會)處理全國的憲制事務,它不會為你香港一個怕輸、怕贏,來為你作一個決定,希望大家也理解,這層次不是談這些。純粹以『拉布』作為將審議時間延長,因為他對於某個政府的政策不滿,不應該是一個視為會推翻政權或不擁護。如果你說『拉布』到一年半載、一件事也做不到,這肯定是影響行政機關。」

民主派決定總辭,林鄭月娥稱是他們的選擇。

林鄭月娥稱:「如果他們認為他們是一個把關人、是一個監察政府的角色,為何他願意在這個時候放棄這個關鍵的角色?香港特區面對是一個橡皮圖章的立法會,是不可能的。過去一段日子都看到,我們政策建議、撥款申請,都不是一面倒得到立法會建制派的支持。議會能夠盡快通過,我們更加興奮,因為會令我們推展的工作高效率。」

至於違反誓言又會否面對刑責,或往後不能再參選?

林鄭月娥說:「老實說,(人大常委會)可以訂得更辣,訂為刑事的責任,但並沒有,今次只是說法律責任是即時喪失資格。除了國安法,沒有一個法例可以令人終生不可以再選舉。下一次立法會,他再成為被提名的候選人,就由當時的選舉主任再按法律證據來決定。」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已去信立法會主席,要求安排立法會秘書宣布四個立法會議席自7月30日起懸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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