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被控西灣河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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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11-23 21:02

撰文: 無綫新聞

兩名男子被控去年底在西灣河參與非法集結等,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去年11月11日,有示威者在大石街及成安街交界聚集,防暴警察之後在附近的聖十字架堂拘捕羅俊傑和黃衍偉,控以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管有適合非法用途的攻擊性武器或工具。

裁判官黃雅茵指,控方其中兩名證人,即拘捕兩人的警員,證供與辯方呈堂影片出現明顯誤差和重大遺漏,而在被告身上搜出的鎚子長度,與警員呈堂記事冊的描述亦有很大差距,認為兩名警員證供非誠實可靠,裁定兩名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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