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外相藍韜文在新一份《香港半年報告書》,批評中方嚴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已經同英國最高法院院長商討是否適宜,繼續讓英國法官出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終審法院由首席法官和常任法官組成,而非常任法官是獲邀參加審判,目前終審法院有四名香港非常任法官和十三名海外非常任法官,當中包括九名英國法官,三人來自澳洲、一人來自加拿大,他們都是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知名法官,其中韋彥德勳爵更是英國最高法院院長。
終審法院聆訊的案件會由五名法官主理,通常包括首席法官、三名常任法官和一名海外非常任法官,而自終審法院97年成立以來,曾審理約700宗實質上訴案件,除了約10宗有例外情況,所有案件都有海外非常任法官參與。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曾指,海外非常任法官對終審法院審判的案件和香港法制作出重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