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嘉銓稱警方按媒體新生態修改《警察通例》傳媒定義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12-01 05:44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早前修改《警察通例》的傳媒定義,只認可新聞處及國際知名的機構,持記協及攝記協會員證的傳媒不再獲認可。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在一個網上論壇指,決定是根據媒體新生態而制訂。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表示:「這《警察通例》以往二十多年沒有更改,以往只有兩個機構,一個是記者協會,另一個是攝影記者協會。5月21日,(警務處)處長與四個香港較知名的傳媒機構、協會見面,為何四個協會有份見處長,但只有兩個在《通例》中,難道他們不符合廣泛認同的特質?正正是歷史留下來的問題。我們覺得與其由警察決定哪個協會屬我們規範自己,一個傳媒代表定義,我們應找一個客觀些,參考一個恆之有效新聞處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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