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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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12-02 05:42

撰文: 無綫新聞

人民力量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案件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審理。

48歲譚得志涉及三宗案件,原本共十三項罪名,包括發表煽動文字罪、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等,控方早前加控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

案情指他今年七月四日在旺角西洋菜街及亞皆老街一帶,與不知名人士串謀發表煽動文字,意圖引起憎恨、藐視政府,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

區域法院法官聽完控辯雙方陳詞後,決定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審理,處理案件爭議是否屬國家安全範圍,以避免任何潛在越權情況受任何一方提出司法覆核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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