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4項罪名 明年5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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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12-02 22:30

撰文: 無綫新聞

人民力量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4項控罪,案件定於明年5月在區域法院開審,譚得志繼續不准保釋。

案情指,48歲的譚得志在1月至7月多次擺街站,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等14項罪名,涉及三宗案件。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就控辯雙方的要求,訂下審訊日期和審訊語言,安排在明年3月31日處理辯方要求中止訴訟申請,而案件審期就訂於明年5月6日在區域法院以中文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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