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通過法律框架 政府可要求處所人士有檢測結果前不能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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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12-08 00:03

撰文: 無綫新聞

行會通過法律框架,政府可要求有爆發感染的處所人士,在有檢測結果前不能離開,最長為期七日。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說:「希望大家理解留在家中的目的,希望如有一個感染其他人的風險時,不要周圍走,都是希望將高風險處所中的傳播鏈,向外擴散機會減至最低。」

她說政府將會透過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要求處所人士逗留直至有檢測結果;有需要時,例如懷疑環境受污染,可按情況轉移相關人士到指定地點等候結果,或要求處所的人到檢疫中心強制檢測。

如長時間封鎖,政府會為受影響的人提供熱餐等基本物資,有特殊需要的人,例如緊急醫療需要,可申請離開,但要遵守相關防疫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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