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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仲賢案押後至月底再訊 獲准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方仲賢案押後至月底再訊 獲准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12-07 19:44
撰文:
無綫新聞
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月底再訊,方仲賢獲准保釋。
案情指22歲方仲賢,去年8月6日在深水埗鴨寮街、桂林街一帶,無合理辯解下攜有10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
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獲准。案件押後到29日再訊,以處理區域法院轉介文件。
方仲賢獲准以一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遵守宵禁令等。
浸大
方仲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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