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被控去年11月旺角非法集結 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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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12-11 07:00

撰文: 無綫新聞

兩名男子被控去年11月在旺角參與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但其中一人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成。

兩名被告分別是22歲倉務員胡添榮及25歲社企項目經理李日。裁判官張天雁指,警方在上海街看到兩名被告時,現場沒有發生非法集結,亦不能確認他們有否曾在旺角道一帶聚集,裁定兩人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

但胡添榮當時管有三罐白電油,裁判官指,隨身攜帶白電油並不尋常,而被告將其中一支放在前褲袋,是有使用意圖,判他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成立,判監九星期,並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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