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要求本月2日起從中國以外地區抵港人士再強制病毒檢測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12-18 07:04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將刊憲要求本月2日或之後由中國以外地區抵港人士,須於到港後第十九或第二十日,再接受強制病毒檢測。

現時外地抵港人士,要在檢疫期的第12天進行檢測。新安排下,有關人士完成14天強制檢疫後,須前往社區檢測中心再接受檢測,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檢疫令,用作登記,並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供執法人員查核。年滿六歲人士都要遵守新安排。

政府表示,做法可確保即使在病毒潛伏期超過檢疫期的非常罕有情況下,仍可找到漏網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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