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師指內地不起訴涉刑事案未成年者 料與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12-29 22:39

撰文: 無綫新聞

12名涉及刑事案的港人,其中兩名未成年港人,檢察院決定不作起訴。有熟悉內地法律的律師指,內地不起訴兩名未成年人偷越邊境罪,相信與內地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會從輕處理有關。

深圳鹽田檢察院決定不起訴兩名未成年港人,有熟悉內地法律的律師估計,有關決定是沿於內地有未成年人保護法。

律師黃江天表示:「大原則是對未成年人最主要是以教育為主,懲罰為副。對他們犯罪行為,根據法律從輕或減輕,甚至可以免除他們的處罰。這個罪名叫偷越邊境罪,最高刑罰是判監一年及罰款,但如果檢察院對他們不作起訴,都要有個公開說明,到底根據甚麼法律原則及法律依據,對他不作處罰的決定。」

至於被判囚的十人,黃江天指他們的刑期,會由羈押開始計算。

黃江天指出:「法庭判了刑期後,就會扣減由羈押日子計算的時間,例如判六個月,已經羈押兩個月,中間會扣兩個月出來。」

他指十名港人服刑完畢後,如果他們擁有香港身份證,就可以自由出入境,但到時亦要視乎本港警方會否要求內地警方,將他們移交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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