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五十多人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表示,被捕者為立法會選舉進行初選,過程是否涉及非法手段,會是法庭裁決的關鍵。
《港區國安法》列明,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目的是顛覆國家政權,即屬犯罪。保安局前局長、行會成員葉劉淑儀在本台節目《講清講楚》指,相信組織或參與初選的民主派被捕人士,最終不會全部被起訴。
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稱:「我懷疑你,可以制止這行為,拘捕你,到檢控需要更牢固證據。法庭則要毫無合理疑點才定罪,如果根據我們普通法,有計劃打劫銀行,你都已經是犯法,就算不成功也屬犯法。『攬炒』的目標去辦初選是否非法手段,這是法庭最終裁決的關鍵字眼。」
對於有批評指,政府正打壓反對聲音,葉劉淑儀不認同。
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稱:「西方也有『忠誠反對派』的概念,你可以反對,但你不是反對國家基本的制度或者《憲法》。」
公民黨的梁家傑認為,國家安全罪行罰則嚴重,未掌握足夠證據,不應作大規模拘捕。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稱:「條文較曖昧,而且容易讓執法者有很多詮釋空間。變成一套『誅心』的法律,有否行動,或行動是否成功完全不重要。我們一直習慣的刑事法,要有犯罪意圖加上犯罪行為,才成為完整犯法。」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形容,今次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警方最大一次行動,有阻嚇和震懾作用。他又說警方在初選後半年才行動,相信已作詳細法律研究,並某程度上得到中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