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多名民主派人士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多國外長發表聯合聲明,嚴重關注事件,港府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高級官員妄語詆毀《港區國安法》,明顯是雙重標準。
英國、澳洲、加拿大外長及美國國務卿在聲明指,《香港國安法》明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以及削弱「一國兩制」框架,剝奪港人權利和自由,消除反對政見,促請香港和北京政府尊重港人自由,免受拘捕和扣留恐懼,並要求延後的立法會選舉容許不同政見的人參選。
特區政府發言人反駁指,拘捕行動是根據證據而作出,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和條例行事,通過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慣例,對於一些海外政府官員似乎作出,持某種政治理念的人,應不受法律制裁的言論,感到震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