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學生周梓樂去年11月,在將軍澳墮樓後死亡,死因庭第三日研訊。
第三日研訊繼續由警務人員作供。時任東九龍衝鋒隊第四小隊指揮官、高級督察黃家倫指,去年11月4日凌晨,尚德停車場二至三樓近唐俊街,有近50人聚集並從高空擲物,考慮到該些武器有機會致命,決定使用催淚彈驅散。
至於小隊在停車場掃蕩期間,看見有消防員及急救員搶救一名傷者,他說當時消防員表示人手足夠,他不知傷者傷勢,經衡量後繼續掃蕩行動。
代表周梓樂家人的大律師追問,當日有消防車因車路被擋而須折返,有否考慮傷者可能得不到適切治療時,黃家倫指當時有「更高層次考慮」,就是專注掃蕩、消除前方潛在危險,讓傷者在安全環境下得到救援。
第四小隊多名隊員亦有出庭作供,包括警長劉協成、周昭隆及隊員楊樂欣。綜合他們的供詞,警方在唐俊街、唐明街交界布防,因示威者不斷向警方擲玻璃及磚頭等,指揮官發出口頭警告後,指示向尚德停車場發射催淚彈。
周昭隆及楊樂欣先後承認,曾向停車場近二至三樓位置各發射一枚催淚彈,其中周昭隆發射的一枚,「唔夠高跌返落地」,楊樂欣那枚則跌落尚德邨尚智樓平台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