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義務急救員男子暴動等罪成 判囚四年及罰款五千元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1-18 03:03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報稱義務急救員的男子被裁定暴動等罪成,在區域法院判囚四年、罰款五千元。

被告陳佐豪前年八月三十一日參與銅鑼灣示威,法官姚勳智去年裁決時,指被告當日身穿黑衣黑褲及護甲,逃走時跌出對講機,不信納他只是急救員,裁定他暴動罪和無牌管有無線電對講機罪成。

他今早判刑時指,當日暴動牽涉超過300人,現場還有人縱火和扔汽油彈等,雖然被告聲稱無用暴力,但暴動嚴重性並不只是個人行為,須考慮整個群體所做的事,考慮被告承認大部分案情,扣減刑期後,判囚四年和罰款五千元。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