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光技術員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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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1-19 23:48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燈光技術員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38歲被告張祉仁,被控前年11月2日在灣仔新世紀廣場外管有剪刀、鉗、扳手及鎅刀,意圖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

裁判官接納被告當日在中環遮打花園集會布置舞台,因工作而管有涉案物品,不能斷定他會用來犯案,也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參與堵路或破壞。

警員證供指,當日被告跟在人群後逃跑並指罵警員,但裁判官認為只能視作被告行為非常可疑,裁定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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