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就行為極不檢點議員建議處分諮詢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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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2-05 04:43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就行為極不檢點議員的建議處分,諮詢全體議員。

建議包括,如立法會主席考慮到議員的極不檢點的行為,即使命令他退席,不得繼續參與會議,仍不足以處理,就可觸發處分程序。立法會主席可點名由全體立法會決定是否暫停有關議員的職務,首次暫停職務一星期、第二次兩星期、第三次是四星期。

委員會亦諮詢全體議員是否按比例扣起被處分議員的酬金及工作開支,以及應否訂立上訴或反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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