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確診男子醫院偷走判囚四個月 衞生署譴責行為不負責任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2-05 05:43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個確診男子在伊利沙伯醫院偷走,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囚四個月。

63歲被告李運強承認一項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裁判官考慮到他認罪,以最高監禁六個月為量刑起點,扣減三分一,判囚四個月。

李運強去年12月確診感染新冠病毒,在伊利沙伯醫院擅自離開隔離病房。一度被警方通緝,53小時後,在上海街近長沙街被尋回,他拒絕透露逃離病房後的行蹤。

衞生署嚴厲譴責李運強的行為不負責任,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重申必定會對任何違法人士作出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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