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學生前年銅鑼灣非法集結 被判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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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2-18 03:47

撰文: 無綫新聞

十七歲學生前年在銅鑼灣非法集結,在區域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案情指,前年11月2日,約三十名黑衣人在銅鑼灣希慎道堵路,期間被告王瀚文逃跑時被截停,在背包搜出三個玻璃樽、打火機燃料及噴漆等。被告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法官練錦鴻判刑指,被告攜帶可製造汽油彈物料參加非法集結,意圖阻礙社會正常運作、危害他人財產及生存權利、破壞社會和諧。法庭必須對有關反社會行為判處阻嚇性刑罰;強調年輕只是一個階段、不是贖罪券,對社會的破壞與成年人無異,須對自己行為負責,判他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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