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學生前年旺角襲警罪成 判囚五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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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2-19 06:31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學生襲警罪成,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五星期。

18歲被告李冠霖,報稱廚藝學院學生。案情指,他在前年10月31日在旺角示威期間,出手推警員一下。

辯方指,被告當時拿著手機拍攝期間被撞到,失平衡才推到對方,知道被推的是警員後,因感到驚慌而跑走。

裁判官不接納被告證供,指他逃離現場不合理,質疑他知悉自己犯了罪行才逃走,但接納另一名警員證人的證供可信。

辯方建議判被告入更生中心,裁判官指更生中心量刑起點為三個月,但他不會判被告超過三個月的刑期,故拒絕辯方請求,最終判被告監禁五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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