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男學生旺角參與聲援理大示威承認暴動等罪 判入勞教中心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3-02 20:48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16歲男學生前年在旺角參與聲援理工大學示威,早前承認暴動等罪,被判入勞教中心。

控罪指,被告前年11月16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山東街交界參與暴動、投擲汽油彈企圖縱火,違反《禁蒙面法》及管有一個扳手。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企圖縱火兩項罪名,其餘兩項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撤控。

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感化令未能彰顯控罪嚴重性及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認為住院式及有輔導服務的刑罰比較適合,判被告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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