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連續第二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剩下八名被告保釋申請未處理,明早續審。
其中一名被告戴耀廷,先由荔枝角收押所送到高等法院上訴庭,出席另一宗案件的聆訊。餘下被告之後被安排陸續前往法庭,部分人因為星期一首日聆訊至凌晨,翌日早上六時半才送返收押所。
法院第二日聆訊繼續處理保釋申請,至晚上九時,《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表示,留意到有被告疲倦,決定容許部分已完成陳詞的被告先返回收押所,星期三再開庭處理餘下保釋申請。
多名被告代表律師休庭前提出,審訊時間太長,被告沒有機會梳洗和更衣,衞生惡劣,希望法庭酌情,容許家屬將替換的衣物送到收押所,或讓被告洗澡,但裁判官認為懲教署有既定程序,安排上有困難。
蘇惠德原定星期一通宵處理保釋申請,審理約十三小時後,被告之一楊雪盈庭上暈倒;梁國雄、林景楠、譚凱邦亦不適送院,蘇惠德宣布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