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人被控違國安法昨晚獲保釋控方提覆核 律政司撤銷4人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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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3-05 00:18

撰文: 無綫新聞

47名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其中15人昨晚獲准保釋,但控方即時提出覆核,律政司決定撤銷4人的保釋覆核。

四人包括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及林景楠。控方申請將四人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及提醒保釋條件,四人稍後將獲保釋。至於另外11人的保釋覆核,將於明早十時在高等法院處理。

總裁判官蘇惠德昨日批出的保釋條件,包括保釋金介乎三萬至一百萬元現金,不得離港、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和BNO、每日凌晨至早上七時「宵禁」、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亦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及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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