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去年二月在超級市場外搶劫廁紙,各被判入獄40個月。
新冠疫情發生初期,不少市民搶購廁紙等日用品,案情指去年2月17日清晨,工人將一批廁紙送到旺角道近洗衣街的惠康超級市場後,男子何志良用水果刀指嚇工人,再跟另外兩名男子李甄陶及李業堂,用手推車劫去50包、共600卷,總值1695元的廁紙,往弼街方向逃去。
警方兩個小時後,在洗衣街的國際大樓找回被劫廁紙,經調查後拘捕三人,三人在區域法院承認搶劫罪。
辯方求情時指,原本是機場倉務員的何志良失業,為解決燃眉之急才會犯案,事後已向事主致歉。
辯方又指本案並非有預謀犯案,案發在公眾地方,事主沒受到任何傷害,加上三人一早認罪,有真誠悔意及節省時間。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志偉判刑時指,案發時疫情肆虐,出現廁紙搶購潮,所以不能因廁紙售價,否定廁紙的真正價值,不是減刑因素。
雖然事件中沒有人受傷,但三人備有手推車,有簡單部署、互相配合,屬有預謀犯案,判刑時須考慮犯案人數,而何志良有攜帶及展示武器,判處三人即時入獄4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