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九人被控前年參與非法集結案 控辯雙方續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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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3-12 05:44

撰文: 無綫新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九人被控前年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辯雙方在區域法院繼續結案陳詞。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重申,未經批准的遊行即使和平,亦不代表無罪,不能檢控;又指《基本法》賦予律政司檢控決定不受干預。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就指,公眾活動組織者需知會群眾活動詳情,以讓與會人士有合理預期。但黎智英在案中非民陣成員,又非組織者公布訊息,僅到場參與合法和平集會。

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等人被控前年8月18日,在維園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並帶領群眾遊行到中環。裁判官胡雅文星期三裁定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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