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高等法院駁回律政司對其中三人保釋決定的覆核,但撤銷立法會前議員郭家麒、譚文豪的保釋決定,兩人須繼續還柙。
五名被告由囚車押到高等法院,繼續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原訟庭法官杜麗冰處理律政司對他們獲准保釋的覆核。
杜麗冰聽取陳詞後,決定撤銷立法會前議員譚文豪及郭家麒的保釋決定,書面理由擇日公布,兩人須繼續還柙候訊。
但就駁回律政司對三名區議員鄭達鴻、彭卓棋及柯耀林保釋決定的覆核,批准三人保釋,但分別要交5至10萬元現金擔保及10至100萬元人事擔保、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以及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遵守宵禁令、每周四次到警署報到,以及不得作出可能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行等。
他們連同同案另外6人早前獲准保釋候審,但律政司提出覆核保釋決定。立法會前議員黃碧雲經覆核後獲准保釋;區議員伍健偉被撤回保釋決定。
法庭周一會覆核餘下四名區議員何啟明、施德來、張可森及李予信的保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