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八涉刑事案內地被捕港人下周一獲釋 最快同日移交港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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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1-03-19 01:18

撰文: 無綫新聞

十二名涉及刑事案港人去年在內地水域被捕,當中十人分別被判囚七個月至三年。據了解,有八人下周一刑滿獲釋,最快同日移交本港警方。

被控偷越邊境罪的八人,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及郭子麟,去年12月底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被判囚七個月。

根據內地刑法,刑期可由批准逮捕起計算、即他們可減去被羈押約三個月。消息指,他們下周一獲釋。

至於八人移交安排,相信或與早前不獲內地當局起訴,同案兩名未成年港人、黃臨福及廖子文的移交安排相若。當時深圳警方在口岸移交二人給香港警方,他們完成檢疫隔離後,再被帶往法庭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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