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涉刑事案港人內地刑滿 其中一人上午移交本港警方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3-21 21:00

撰文: 無綫新聞

十二名涉及刑事案港人去年在內地水域被捕,當中八人被判囚七個月,今日刑滿,並移交本港警方。上午先移交其中一人,消息指是「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其餘七人下午將分三批移交。

首名在內地刑滿的港人,早上約十時由深圳警方在深圳灣口岸移交本港警方。據了解,他是「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之後被押到天水圍警署,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亦在場。

約半小時後,他被轉送至其他警署。據了解他被帶至元朗警署,繼續調查在港涉及的案件,他早前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

至於其餘七人,分別是鄭子豪、黃偉然、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李子賢及郭子麟,分別在港被控暴動、縱火、藏有爆炸品等罪。據了解,警方國家安全處和聯絡事務科會跟進整個過程,主要繼續調查誰協助他們偷渡。

他們連同另外四人,去年八月坐快艇前往台灣時,在內地水域被捕,被扣押近四個月。案件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審理,李宇軒等八人被控偷越邊境罪判囚七個月;鄧棨然及喬映瑜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分別被判囚三年及兩年。

至於未成年的黃臨福及廖子文獲內地當局不予起訴,去年底移交本港。二人在港涉及的企圖縱火、串謀意圖縱火等案已提訊,要還柙候審。

警方去年十月至上月亦拘捕多人,包括九龍城區議員黃國桐、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的助理唐婉清等,指他們涉嫌協助十二人偷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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