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涉刑事案港人內地刑滿 其中七人下午分三批移交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3-21 23:32

撰文: 無綫新聞

十二名涉及刑事案港人去年在內地水域被捕,當中八人被判囚七個月,今日刑滿,並移交本港警方,上午先移交其中一人,消息指是「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其餘七人下午分三批移交。

首名在內地刑滿的港人早上約十時由深圳警方在深圳灣口岸移交本港警方。據了解,他是「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之後被押到天水圍警署。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亦在場。

約半小時後,他被轉送至其他警署。據了解,他被帶至元朗警署繼續調查在港涉及的案件。他早前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

至於其餘七人,分別是鄭子豪、黃偉然、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李子賢及郭子麟,分別在港被控暴動、縱火、藏有爆炸品等罪。據了解,警方國家安全處和聯絡事務科會跟進整個過程,主要繼續調查誰協助他們偷渡。

他們連同另外四人去年八月坐快艇前往台灣時,在內地水域被捕,被扣押近四個月,案件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審理。李宇軒等八人被控偷越邊境罪判囚七個月;鄧棨然及喬映瑜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分別被判囚三年及兩年。

至於未成年的黃臨福及廖子文,獲內地當局不予起訴,去年底移交本港,二人在港涉及的企圖縱火、串謀意圖縱火等案已提訊,要還柙候審。

警方去年十月至上月亦拘捕多人,包括九龍城區議員黃國桐、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的助理唐婉清等,指他們涉嫌協助十二人偷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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