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認前年三罷期間參與龍翔道暴動 判囚45個月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3-22 01:14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承認前年八月多區發起「三罷」期間,在黃大仙龍翔道參與暴動,在區域法院判囚45個月。

案情指,前年八月五日下午,數百人違反不反對通知書在龍翔道阻路,有人向警員擲硬物、有垃圾桶起火。現年34歲報稱包裝設計師的被告李澤霖拾起雜物及警方發射的催淚彈殼擲向警員,當場被捕。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證據確鑿,被告認罪是明智之舉,但開審前才認罪,最多只可減四分一刑期;又形容案件是有預謀、有計劃的暴動。當時警方有點以寡敵眾,控方無證據顯示被告有份策劃,但他當時有戴頭盔、手套等裝備站在前線,有帶頭作用;又向警員擲物,無被加控襲警是幸運。

又指不可只根據個別參與者的行為就暴動罪量刑,必須考慮犯案者協助那一班人的行為,若公共秩序受暴力破壞,社會很易陷入無法無天狀態。

法官稱被告坦白認罪是最大求情理由,從被告家人呈上多封求情信,可見「一人犯事並非一人當」,而是整個家庭一同承擔。被告在求情信中向家人致歉,足見他有所悔疚,考慮到阻嚇性、案情等因素,法官以5年半監禁為量刑起點,扣減四分一刑期,再考慮到被告過往一直奉公守法,判監4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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