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事件 六人否認暴動等罪其中一人辯稱當時用棍自衛

即时港闻

发布: 2021-03-23 03:01

撰文: 無綫新聞

前年元朗「721」事件,六名男子否認暴動等罪,其中一人自辯指當晚感到威脅,用棍保護自己,沒有打中任何人。

八名被告分別被控前年7月21日參與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其中兩人已承認暴動罪;另外六人否認控罪。

被告吳偉南自辯時指,當晚十一時許駕車回家,經過西鐵元朗站附近,發現有救護車和很多人,以為發生交通意外,不知道站內發生何事;又見到穿不同顏色衣服的人叫囂。附近英龍圍有一批村民和長者,於是泊車後走到英龍圍牌坊。

當時有村民稱這班人要入來拆祠堂,吳偉南指擔心聚集的人損害村內財產和傷害村民,上前叫他們離開,希望和平散去。

他表示,當時村民手上沒有武器,聚集的人則手持長傘或長棍等,亦有人推跌水馬,混亂中他被人用硬物打了一下,口鼻流血、幾乎跌倒,之後一名穿深色衫的人拿長傘走近他,吳偉南稱感到威脅,情急下搶了棍、保護自己,承認曾揮動長棍和敲響水馬,但沒有打中人。他又提到與另一名被告鄧懷琛不相熟,否認當晚約了他。

另一被告黃英傑一方原定傳召一名證人,談及被告進入商場YOHO MALL前的事,由於會涉及證人的店舖,辯方申請庭上不讀出店舖名稱,以免日後受騷擾;又承認該店曾被標籤為藍店。

法官葉佐文認為,僅以店舖「顏色」而不公開名稱,基礎不足,加上審訊是公開,駁回申請,證人最後放棄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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