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下周一討論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人大常委譚耀宗預料最快翌日表決。
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人大常委會將審議框架下的細節,以修訂《基本法》附件一、二。
人大常委譚耀宗指,中央政策部門以及法工委,按早前中央在港舉行座談會收集的意見草擬相關草案,再交由人大常委會討論,最快下星期二表決。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說:「如果各個委員都同意或提出建議、意見,再由委員長會議看,如果都可以、成熟,三十號便會表決。我們希望安排盡量清楚,令特區政府在修改法例時毋須太多考慮或不清晰的地方。」
至於選委會會否有區議員或鄉議局代表?譚耀宗相信人大常委會會就「地區組織」進一步定義。
譚耀宗稱:「未來研究地區組織代表是很闊的範圍,只有代表性更強。一定要解釋『地區組織』代表是代表甚麼、如何產生、來自甚麼方面。鄉議局傳統上代表新界,特別是原居民權益,相信應該在選舉委員會或者立法會一直以來都有席位、代表,我想都不會有特別改變。」
人大的決定亦提到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譚耀宗認為具體如何組成和其職能等細節,亦會在會議上談及。